震裂三观!
如果不是权威的新闻报道,我至今都不敢想象,一个“爸爸”能恶到这样的程度!
近日,韩国29岁男子杨某因性侵、残酷虐待并杀害自己仅20个月大的女儿,引发全网暴怒。
据报道,杨某在今年6月中旬凌晨醉酒后回到居住地后,拿被子蒙住年幼的女儿实施暴行。
整个过程持续约一个小时,不仅用粗暴的拳头对着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儿捶打数十下。
还用脚不停踩踏,直到女儿死去。
随后,杨某和妻子一起将尸体放在冰盒里,并藏于洗手间。
如果不是被发现,估计无人知晓杨某如此禽兽不如的作恶行为。
然而,这还只是冰山一角。
在检方的证实下,杨某虐打女儿期间,甚至有过强奸或猥亵的行为。
事后,更是像没事人一样发信息询问岳母妻子和女儿的去向,并提出“性交”的要求。
看完后,真不知道该用什么词来形容这个杨某!
禽兽?怕是侮辱了这个词。
20个月大的女婴,正常的话已经能走能跳,会喊“爸爸妈妈”。
可就是那个她口口呼唤的“爸爸”,侵犯她,暴打她,杀害她!
如果人间可以选择,相信她一定不会想要再来。
常言道,虎毒尚且不食子。
为何杨某能极端到如此地步,究竟是什么因素造出这样的“恶魔”?
不妨先来思考这样的问题。
暴虐,无能最典型的表现
杨某的行为特点,总归有三个方面:无法自控,没有基本的情感,过分的性冲动。
虽然在别人眼里,他是丈夫、爸爸、女婿。
但他的道德意识,已经严重缺失,为了凸显自己,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控制家人,还不顾后果。
而这种无所顾忌的凶残暴虐,蜷缩着一个无能、无知、无畏的幼稚灵魂。
这让我想起前不久,轰动全国的“重庆两幼童坠楼案”。
那个在孩子坠楼后,跑到楼下哭天抢地的爸爸,后来被证实,正是亲手将孩子推下楼的凶手。
他这么做,一方面是情人在直播中用自残不断教唆,另一方面也是被极端病态心理扭曲了行为的表现。
自孩子一出生,他根本就没有尽到半分做爸爸的责任。
前妻刚生完大宝,还没出月子,他为了自己的性欲,让前妻再次怀孕。
一年两胎,对女性的身体损伤有多大,他根本不考虑。
更甚的是,二宝出生不到四个月,他就以感情不和为由,坚决要离婚。事实上,他已经出轨,无心恋家。
既然离婚,那就过好各自的生活,无拖无欠,也没什么不好。
谁知情人也不是什么善咖。
得知他有两个“拖油瓶”,旁敲侧击暗示他“把孩子解决了,不然就不跟他在一起”。
结果俩人合谋出了一起自以为天衣无缝的“伪装坠楼事件”,真亲手杀死了两个无辜的孩子。
分析这起案件时,资深心理师武志红提到了,这个爸爸之所以冷血无情,是因为“恶性自恋”。
为了维护“我”的自恋,严重伤害别人都在所不惜。
自己的目的、欲望和诉求非常重要,一定要实现它。至于其他人,不过是物品而已。
当一个人只顾着自己,根本不管不顾别人的话,他心里是没有最基本的同理心。
就是说,当我们一味地指责他冷血、残暴,根本唤不起他内心一点点做人的良知和觉醒。
因为从人性的角度来看,他们极度无能,就像是野兽一样,控制不住自己内心最原始的兽性。
一有欲望,不管面临的后果是什么,都十分冲动想去掠夺。
是什么,造就了“恶魔”?
那么问题来了,他们多了一个新的身份,升级为“父母”,手里捧着自己的血肉,却没有爱。
这是为什么呢?
心理学家认为,杀人犯大多都是在暴力的、缺乏爱的环境里培育与成长起来的。人们可以从这样的环境里分析出上万条恶因,但是最重要的一条,就是爱的缺失。
前面说了他们暴虐是因为“无能”,最核心的是“爱无能”。
因为从未得到过爱的滋养,根本不知道正常的情感表达是什么样的。
面对亲如骨肉的孩子,也没办法用爱去回应,甚至会用极其残忍的方式来拒绝爱的表达。
27年前,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发生了一起震惊全球的杀子案。
24岁已婚妈妈苏珊史密斯报警称自己两个儿子被不知名的黑人劫持了,下落不明。
并在媒体面前,声泪俱下恳求绑匪尽快放了孩子。
可在警方的搜寻、调查走访中,发现所谓的绑匪根本不存在。这时,苏珊主动向警方交代:
自己才是真正的凶手。
原来案发当天,她把两个儿子带到湖边,并开车直接冲进湖里,将他们活活淹死。
为什么她要这么做?在代表律师的抽丝剥茧了解后,苏珊的身世浮出水面:
在她7岁时,亲生父亲去世,母亲改嫁后,对她毫不关心,继父更是对她百般折磨。
16岁那年,继父性侵了她,母亲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此后3年,同样的噩运时时上演。
直到后来,她认识到了丈夫,极度渴望在丈夫身上获取爱,但俩人的婚姻随着孩子的出生,变得愈发糟糕。
期间,她还和当地一名富翁保持不正当关系,可对方很介意她有两个孩子。
于是邪念一动,想用孩子的消失,来换取最渴求的爱。
犯罪心理学专家李玫瑾表示:许多罪犯成年以后穷凶极恶的行为,都可以在他们的童年里找到答案。
用极端的方式索取爱和表达爱,恰恰证明童年时,他们没有接受过正常的爱,对于爱的认知,早已扭曲。
该阉割的不只是他,
还要阻止下一代遗传
说回开头韩国这起人伦悲剧。
已有超过10万人联署请愿公开杨某身份,有专家表示,对待他这种特殊性犯罪人员,除化学阉割外,还需要进行心理治疗,既要治标,也要治本。
这无可厚非。
但对于那些被像他这样的“恶魔父母”伤害过的孩子,又应该如何自愈呢?
究竟什么样的人,才适合当父母。
这些年来,实在是见太多太多的虐童或杀童事件,还是那句话:没有能力做好父母,就别要孩子。
这个能力,除了抚养能力之外,更重要的是爱的能力。
根据梅兰妮克莱因的理论,一个人爱的能力最成熟的形式就是内在拥有爱的客体。
只有把婴儿期的那种躯体肌肤的快感转换为成人间的温柔,把儿童那种“我的需要你来满足”的贪念变成人间稳定的人际依存关系,才能慢慢完成对客体的正确认同。
因此在构建爱的能力过程中,养育者一定要注重这三个方面的问题:
1、让孩子体会到被爱的感觉。
童年环境是否能够满足被爱的需求,这决定了一个人长大后能否有爱的能力。
为什么说虐待或者打骂孩子是不好的行为,因为这样的养育方式会让孩子产生极大的割裂感:他们是我的父母,为什么却像仇人一样对待我。
只有父母在陪伴孩子成长过程中,让孩子感受到温暖、尊重、接纳、理解,孩子才能直接地明白“父母是爱我的,我是有价值的”。
有爱的体验的孩子,长大后才会有爱的表达和输出。
这是很重要的前提。
2、让孩子学习如何爱。
光有爱的感受是不行的,孩子需要实践。
比如现在的孩子,成长环境普遍单一,基本都是家庭—学校—社区,三点一线,能让他们践行爱的机会并不多。
为此父母应该有意识地给孩子创造合适的机会,让孩子懂得如何去传递善意,表达关怀。
有的会带孩子去做志愿者,有的会教导孩子要尊老爱幼,这并不是单纯地做好事而已,更重要是让孩子从传递爱的过程中,对客体的认识转化为升华性认同。
与外界的互动中也会反馈爱的信息,这个过程里也会慢慢丰富孩子对爱的认知和理解。
3、情感性伤害要及时疗愈。
我们常说“童年创伤”,有时候不一定是父母故意伤害孩子,而是孩子的感受里,某些被对待的方式是具有伤害性的。
对待“情感性伤害”,父母需要及时察觉,当看到孩子的情绪突然发生变化,或者和父母的沟通有了严重阻碍,要试图去了解,是不是有什么事情发生,不知不觉中伤害到孩子的感受。
有研究表明,长期的情感忽视和虐待,可以造成与身体虐待或性虐待同等严重的后果。
为此,父母一定要做孩子的回音壁,敏锐地感知孩子的情绪波动,及时安抚、关怀和引导。
写在最后:
美国主持人格林贝克说过这么一句话,特别意味深长:
“不被任何人爱,是巨大无比的痛苦;无法爱任何人,则生犹如死。”
深以为然。
爱其实并不是一件多么难的事情,只是从来没拥有过,就很难去理解它、体会它。
但愿我们的下一代,都能知道“爱是什么”,从父母身上感受到最真挚的爱,从而阉割掉成为“恶魔”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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策划:流沐
作者:哎呀妈
编辑:雪梨
设计:多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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