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伦星途坠落成315最大瓜,说到底还是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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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网3月15日下午4时报道,当红流量小生邓伦被曝出涉税重大问题。

报道指出,邓伦在年至年期间,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82万元,其他少缴个人所得税.32万元。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邓伦需要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共计1.06亿元。

邓伦虽然在第一时间就站出来进行了回应和道歉,但于事无补。

消息一经发布,就席卷整个网络,各大媒体密集发声,刚签约2小时的云米宣布取消代言,相关社交平台也对邓伦极其工作室的账号进行了封禁。

官方披露邓伦存侥幸心理

据网络信息,邓伦在今年1月就已经知道自己被查,但他与团队都对未来充满信心,并没有暂停工作止损。过去两个月,邓伦努力工作,不但参与综艺节目的演出,还持续为代言拍摄广告,接受杂志采访,忙得不亦乐乎。

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就邓伦涉嫌偷逃税问题回答了媒体提问。

1.为什么上海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要对邓伦进行检查?

答:上海市税务部门高度重视并持续加强文娱领域税收监管,不断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深入开展税收综合治理,提示辅导相关从业人员依法纳税,并督促整改。在去年以来开展的文娱领域税收综合治理中,通过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邓伦存在涉嫌偷逃税问题,且经税务机关提醒督促仍整改不彻底,遂依法依规对其进行立案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2.邓伦的违法事实有哪些?

答:年至年期间,邓伦虚构业务将个人劳务报酬转换为企业收入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同时存在其他少缴税款的行为。

  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规定,依法认定其偷逃税款.82万元,其他少缴税款.32万元。

3.请问本案中不同的罚款倍数是如何确定的?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我局坚持依法依规、过罚相当的原则,充分考虑了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对邓伦进行处罚。

  

一方面,对其主动纠错的偷逃税等违法行为依法从轻处理。邓伦积极配合检查并主动补缴税款,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具有主动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等情节。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但主动自查补缴税款部分处0.5倍罚款。

另一方面,对其未能纠错的违法行为依法严肃处理。邓伦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偷税且未主动自查补缴部分,性质恶劣。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有关规定,按照《上海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其予以从重处罚,处4倍罚款。

紧急道歉于事无补

在偷逃税被曝光后,邓伦方面就此事紧急致歉,表示:“已深刻反省,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接受税务机关的一切决定,愿意承担一切责任和后果”。

单单从邓伦致歉信的态度和措辞上,还是有可取指出的,也有一定的诚意,然而,在事件发生后的道歉,往往需要态度很诚恳,立场很坚决,不能给自己留余地,否则都会被解读为自我辩解和诚意不足。

其致歉信中“一如既往地积极尽力工作”,或多或少是邓伦当时的真实心境,对于自己辛辛苦苦打下的江湖地位心有不甘。

意料之中的是,邓伦声明之后的几分钟内,评论区留言就高达数万万条!除少数忠实粉丝表达理解和支持以外,其他的网友都不买账。

多家权威央媒做严厉评论

人民日报、人民网等媒体先后发声点评邓伦偷逃税事件,提醒其他人尊重法律,能够以此为鉴,发挥正能量。

人民日报评论:执法监督,有“刚性”也不乏“柔性”,提醒督促就是改错机会,倘若执迷不悟,只会等来法律亮剑,无疑是自断出路。税法遵从,不是一场儿戏,也没有空子可钻。奉劝更多相关从业人员,尽快自省自查自纠,做好榜样,赢得明天。

人民网评就邓伦偷逃税事件发表篇题为“偷逃税被处理,名气再大也会‘沉沦’”的文章,指出演艺人员因偷逃税被处罚,邓伦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偷逃税是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与此同时,人民网评还严厉指出,邓伦道歉,尊崇法律,方得救赎。这是沉重的教训,但愿邓伦真正及其教育,也愿其他艺人引以为鉴。

央视评邓伦偷逃税被罚,指邓伦被提醒督促后仍整改不彻底,既暴露出抱存侥幸心理,也折射出不把税法尊严放在眼里,不把监管权威放在心上的畸形心态。并同时表示警醒一些演艺人员,艺术之路要想走下去,遵纪守法是前提,丧失基本的守法伦理,再风光的演艺事业也会被“熔断”!

北京青年报:恐怕这要治理的不仅是涉事的明星,更重要的是背后那些“掌舵”之人,“划船”之人,例如明星经纪人、公司管理人员,因为这样大规模的胡作非为,不是一个人就能完成的。

社交账号和商业帝国开始瓦解

截止目前,邓伦在抖音平台多万粉丝的账号,邓伦工作室新浪微博账号均被封禁,作品也被下架。

不仅如此,与他有合作的一些品牌都先后发声与其解约。

云米科技宣布邓伦为品牌代言人2小时8分后,紧急宣布“终止与邓伦先生的合作关系”。

邓伦代言的产品中,君乐宝奶粉昨日刚换下有争议的代言人安贤洙,紧急宣布改由邓伦来代言,没想到才隔一天邓伦又出事。

宝格丽曾经邀吴姓艺人作为代言人,去年才改为邓伦,然而新的代言人如今又涉嫌逃漏税,风波不断。

邓伦目前手上还有雪花秀、宝格丽、桂格等10几项商务代言,网友预测这些品牌也将在短时间内切割。

演艺生涯停滞,背后公司被清算

邓伦今年30岁,进入演艺圈整十年。

他在年出演《花非花雾非雾》正式出道,年凭借《香蜜沉沉烬如霜》中饰演旭风一角爆红,此后拿到了《爸爸去哪儿》、《上新了故宫》、《极限挑战》第6季等热门资源。

在年8月福布斯发布的中国名人榜中,邓伦位列21位。此后,作为知名艺人,他还在抗疫剧《在一起》和建党百年献礼剧《理想照耀中国》中参演。据统计,他共参演了67部影视综作品。

邓伦如果没有涉税问题,可以说星途璀璨。

按照以往惯例,邓伦短期内将无法在影视娱乐节目中曝光,而因邓伦事件而间接失去工作和被迫加班的人也不在少数——他们在短短几个小时内,成为一场明星偷逃税事件的次生灾害受害者。

邓伦目前有多部作品待播,包括《夜旅人》《毕业季》《晴雅集2:泷夜曲》等等。这些作品会不会被影响,其他影视作品是否会下架,还有看事件的进一步发酵。

而据天眼查数据,邓伦名下有两家公司,分别为邓伦(上海)影视文化工作室和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均为邓伦个人独资企业,分别成立于年和年。据财经媒体分析,上海市税务局通报中提到的“通过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进行虚假申报”,应与邓伦及其团队,将劳务报酬转化为企业收入,减少纳税金额有关。

其中,舟山邓伦影视文化工作室经营状态为“正在清算中”。

无论最终结果如何,都不会让人意外。

无视教训还有人前赴后继

前有范冰冰阴阳合同事件,因逃税被罚8个亿,至今复出艰难;

郑爽爆天价片酬,被追缴2.99亿元,号称“日薪万元”,演戏生涯终结;

网红主播雪梨、林珊珊因偷税共被罚多万,社交账号被封;

头部主播薇娅偷逃税,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事业恢复机会渺茫。

有网友直言,90%的A股上市公司,可能一年都挣不到这些罚金。

正如人民网所说:“演艺人员因偷逃税被处罚,邓伦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希望后来人警醒,敬畏法律法规,不要心存侥幸,吸取教训并引以为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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