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个月,对网红雪梨和林珊珊因偷逃税款,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分别计.31万元和.25万元,并被被全网封杀。
今天薇娅也因偷逃税被查并被重罚。
央视新闻报道,近期,浙江省杭州市税务部门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网络主播黄薇(网名:薇娅)涉嫌偷逃税款,在相关税务机关协作配合下,依法对其开展了全面深入的税务检查。
经查,黄薇在年至年期间,通过隐匿个人收入、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虚假申报等方式偷逃税款6.43亿元,其他少缴税款0.6亿元。
在税务调查过程中,黄薇能够配合并主动补缴税款5亿元,同时主动报告税务机关尚未掌握的涉税违法行为。
综合考虑上述情况,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浙江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对黄薇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41亿元。其中,
对隐匿收入偷税但主动补缴的5亿元和主动报告的少缴税款0.31亿元,处0.6倍罚款计3.19亿元;对隐匿收入偷税但未主动补缴的0.27亿元,处4倍罚款计1.09亿元;对虚构业务转换收入性质偷税少缴的1.16亿元,处1倍罚款计1.16亿元。
日前,杭州市税务局稽查局已依法向黄薇送达税务行政处理处罚决定书。
杭州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税务部门将持续加强对网络直播行业从业人员的税收监管,并对协助偷逃税款的相关经纪公司及经纪人、网络平台企业、中介机构等进行联动检查,依法严肃查处涉税违法行为,切实提高税法遵从度,营造法治公平的税收环境。
国家税务总局坚决支持杭州市税务部门依法严肃处理黄薇偷逃税案件。同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对各种偷逃税行为,坚持依法严查严处,坚决维护国家税法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认真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持续优化税费服务,促进新经济新业态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发展。
虽然薇娅偷逃税被罚13.41亿元!但引发了几点背后的疑问!
01、演艺行业收入来源广、隐蔽性高”逃税“成为的主要原因
在娱乐圈,明星偷税漏税并不少见。早在年,著名的影视明星刘晓庆就因为逃税而进了监狱,之前范冰冰被罚8个亿的事件更是闹得沸沸扬扬。
直播界巨头李佳琦、罗永浩。到近期网红雪梨和林珊珊,还没怎么消停,又出来了个薇娅。
很显然,在演艺界也好,网红、直播电商行业也是,应该是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当然,不仅仅是中国,在国外,明星逃税也屡屡发生。比如韩国明星裴勇俊、张根硕等人就曾被曝光漏报、瞒报收入以逃避税款。
很多人觉得奇怪,明星、网红赚钱即容易,收入又高,为何还要偷税漏税呢?
自范某某事件后,演艺行业个人所得税统一征收35%,增值税按照6%,还有0.78%的增值附加税,合计41.78%,接近42%。也就是说,收入1个亿的明星,交税万,这不是等于在割他们的肉。
起初,娱乐行业的税率并不高。基本在10%以下。如有的公司设立在偏远地区,会额外享受一定的减免政策。这样的话,税率可能比工薪阶层的税率还低。
所以,不存在税费或交不起的理由。只是因为他们素质低下、利益熏心。逃避现实,无视依法纳税已经成为了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该尽的义务。
其次,演艺行业收入来源很广,隐蔽性强,这就客观上为明星偷税漏税提供了条件,也是导致明星偷税漏税原因之一。
02、网络直播行业的特性,造成了“避税容易“
这一系列的涉税事件,足已说明不是个案或局部特征,而是整个行业没有形成规范的监管制行。
网络直播平台是“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兴产业,其特征是低门槛、开放性、便利性、高利益。
无需太多资金和技术投入,只要有“颜值和口才”就能成为主播,就能从事网络主播行业。
而网络世界涉及面广、便利性高,这本身就是一种自我赋能,不需要太多的广告资源。
其经营模式全凭主播个人魅力。吸引更多的“土豪”金主来打赏。
根本没有行业的标准经营模式和业务流程,正因为网络直播的的这种特殊性。造成了监管上的漏洞,必然为逃税避税提供了一个掩体。
03、打“税收洼地”的擦边球成为“最常用的避税手段”
像雪梨、林珊珊两个主播逃税就是利用“税收洼地”作擦边球,能建账而不建,专门挑那些需要税源的‘税收洼地’去注册个独企业,为了享受核定征收优惠而虚构业务,试图逃避正常的纳税义务。
在文艺、娱乐行业也是最常用的手段,都是通过在多地设立个人独资企业,虚构业务把从有关企业取得的个人工资薪金和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个人独资企业的经营所得,来偷逃税款。
李佳琦和薇娅两位头部网红收入大部分的税收核定却要在上海崇明岛上完成,这是很多人并不了解的。企查查显示,李佳琦名下6家个独企业中,4家位于上海崇明,薇娅(原名黄薇)名下7家个独企业也均设在上海崇明。
主播们通过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性质的工作室对外承接业务,这样便可以将个人所得转化为经营所得,适用核定征收政策,来大幅度降低税负。
其实,这些都属于逃税避税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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